首页 栏目首页 > 供应 > 正文

“铁拳”行动!“元气玩家”盲盒因虚假宣传被罚70万元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九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元气玩家”盲盒经营者因虚假宣传被罚70万元。

四川鼎盛金喜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9月,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越西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举报,称四川鼎盛金喜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公司生产许可证、厂名厂址,且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经查,四川鼎盛金喜商贸有限公司旗下共有“彝之乡”“彝三妹”等15个企业品牌,均为苦荞茶,主要为“彝之乡黑苦荞全株型香茶”“彝三妹黑苦荞香茶(全株型)”等产品,上述产品外包装均使用了“大凉山”图形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标示生产商为越西县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为四川鼎盛金喜商贸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越西县某食品公司并未生产上述产品,也未授权他人生产销售,商标注册人也未授权当事人使用“大凉山”图形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


【资料图】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越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进一步调查。2023年3月19日,联合调查组捣毁了当事人制假窝点,抓获嫌疑人2人,查获用于生产的苦荞茶半成品1600公斤,计量工具、封口机器等设备,产品塑料包装袋若干,违法经营额达180余万元。

“元气玩家”盲盒宣传“商品概率经过司法鉴定”存在虚假宣传被罚70万元

2023年2月23日,根据投诉举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川星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互联网上从事盲盒销售,其销售经营小程序“元气玩家”程序中的盲盒开箱主页面中“产出概率”下方,用红色字体标注的“商品概率经司法鉴定真实有效,请放心购买”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虚假宣传。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开始运营“元气玩家”app和微信小程序,用于线上销售盲盒,并于2022年6月10日取得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其内容仅对涉及开箱概率的部分程序代码进行鉴定,并未对app和微信小程序完整代码进行鉴定;且该鉴定意见是对商品概率计算方法的鉴定,而非针对商品的开箱概率的鉴定,因此当事人宣传“商品概率经过司法鉴定”无合法依据,存在虚假宣传。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0万元行政处罚。

四川邡尚尚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直播虚假宣传被罚60万元

2022年9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对四川邡尚尚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结合举报人提供的当事人直播内容的录像、截图,发现当事人在直播中宣传“开通商城之日起首月销售额低于6000元给学员全额退款”,且直播老师李某在直播中展示有“头条学堂讲师认证证书”“腾讯TikTok荣誉讲师”“腾讯课堂荣誉证书”三个证书。经查,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是按照一定比例给客户退款;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头条学堂讲师认证证书”等上述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万元行政处罚。

四川格之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被罚20万元

2022年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四川格之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明,当事人通过引流精灵软件,增加代运营店铺的商品粉丝关注量、店铺关注量、产品收藏量。代运营过程中为客户(店铺)补单(刷单)2644单,误导消费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判断,提高代运营客户店铺的排名、曝光、质量度、成交量等店铺权重,获利1.88万元。同时查明,为吸引店铺委托其代运营,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公司PPT简介、电话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司规模、职工人数、年复签率、品牌官方服务商等方面的虚假宣传。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巴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其余典型案例为:蒲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案;四川澜集川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川威钢筋案;刘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绵阳高新区浩宇装载机配件销售部销售侵犯“卡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装载机案;渠县某娱乐公司商标侵权案;泸州某酒业有限公司实施混淆行为案;富顺县盛世时代酒业经营部实施商业混淆行为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筠连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对其商品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关键词: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