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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全面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扎实有效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和学习氛围。

进企业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从《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入手,结合具体案例,重点宣讲了从严惩黑恶犯罪、深挖“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向重点行业领域渗透等内容,向企业骨干详细宣讲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增进企业职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

进社区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并结合“涉黑涉恶”案件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帮助群众明确《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治理对象、法律功能及群众的权利义务,现场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进校园宣传。检察干警以案例演示、互动提问、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从什么是“有组织犯罪”开始讲解,围绕“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角度讲解扫黑除恶法治“利器”的亮点及相关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侵害,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家长以及公安机关求助,积极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

进乡村宣传。活动现场,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向村民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背景、立法目的和出台意义,普及了容易出现在农村日常生活中可能“涉黑涉恶”犯罪情形,如干涉基层换届选举、霸占村民或者集体土地、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鼓励村民积极举报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清涧贡献检察力量。(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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