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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高温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 四部门联合制定指导性文件

近日,湘西湾溪小学建设项目工地,工人在进行施工作业。图/视觉中国

潇湘晨报综合 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工作场所高温和高寒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制度(参考文本)》),明确了备受劳动者关注的高温高寒天气作业范围、劳动保护措施、工作时间安排、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内容,为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提供了可操作的规范和指南。

《制度(参考文本)》共分为8章、25条,包括总则、范围界定、工作场所改善、劳动保护措施、工作时间安排、津贴支付、管理监督、附则等章节,对高温、高寒天气及高温、高寒天气作业的范围,用人单位实施相关制度的部门及管理监督内容等进行说明,对用人单位积极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设立休息场所、加强教育培训、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安排职工健康检查、制订应急预案等方面一一作出列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针对工作时间,《制度(参考文本)》列出,在高温、高寒天气期间应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并根据不同温度范围逐项进行了说明。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日最低气温达到-40℃以下,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和日最低气温达到-25℃以下、-40℃以上时,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等。

同时,《制度(参考文本)》也明确列出了津贴支付的相关内容,比如,高温津贴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安排职工在室外-25℃以下高寒天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向职工发放高寒津贴等。

此外,《制度(参考文本)》还特别列出,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高温和高寒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不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的高温和低温相关禁忌劳动。

天气

今明两天湖南多阵雨

潇湘晨报综合 8月12日,中央气象台发布信息显示,12日10时至15时,湖南最高气温在安化,最高温达38.6℃,夺得全国第五。那么之后天气又是如何呢?

据省气象台12日预计,13日至14日白天,湖南大部地区多阵雨或雷阵雨,其中,13日白天湘西北局地大雨;高温依旧热度不减,局地最高气温可达37℃以上。

具体预报:13日20时至14日20时,湘西北多云,其他地区多云间阴天有小到中等阵雨或雷阵雨;北风2~3级;最高气温31~33℃;最低气温湘西、湘南21~23℃,其他地区24~26℃。14日20时至15日20时,湘北多云间晴天,其他地区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等阵雨或雷阵雨;湘南北风转南风2~3级,其他地区北风2~3级;最高气温33~35℃;最低气温湘西、湘南21~23℃,其他地区24~26℃。

省气象台12日16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12日20时至13日20时,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东南部、郴州北部、永州、怀化、娄底有35℃以上高温,其中衡阳、永州、邵阳、怀化南部等地将达37℃以上,请做好防范。

气象专家提醒,重点防范局地较强降雨可能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及局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交通安全(含水上交通)、临时建筑、户外设施及农业生产的影响。关注高温天气,做好用电高峰期电力保供工作,户外作业或活动注意防暑降温。

来源 潇湘晨报

(一审:田镇圆 二审:刘乐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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